%0 Journal Article %A 李筱乐 %T 契约制度影响制造业利用生产性服务的实证分析 %D 2015 %R %J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%P 104-112 %V 0 %N 10 %X 笔者运用“差异中差异”的估计方法,结合2008年中国省际细分行业的数据,考察了契约制度对制造业利用生产性服务的影响。实证结果表明,地区契约制度是影响制造业利用生产性服务的重要因素,在契约制度较为完善的地区,制造业对生产性服务的利用率更高,较好的契约制度有助于提高制造业企业投入生产性服务的积极性,并且这种正向作用在契约密集度高的行业会得到进一步强化。在控制了人力资本、物质资本、外商直接投资、对外贸易等因素后,以上结论依然稳健。此外,对生产性服务业细分行业样本进行估计发现:契约制度并不是影响制造业利用金融服务和租赁、商务服务的主要因素,这可能是由于我国金融业和租赁、商务服务发展相对滞后,导致制造业对其利用率偏低,或者是由于其更容易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的影响,使得契约制度的作用被弱化。这些结论表明:应通过优化契约环境、完善司法制度、建设契约“软环境”来提高生产性服务利用率。 %U https://xbbjb.cufe.edu.cn/CN/abstract/article_5833.shtml